有没有什么科学的办法破解《jojo的奇妙冒险:石之海》缪缪只能记住三件新事情的能力?

恶魔枷锁(Jail House Lock)这场替身战是我最想吐槽的战斗没有之一。如果说其他的替身战大多是看完回想的时候隐约觉得哪里不太合理,那么这场战斗就是阅读过程中就明显感觉到了设计的不合理。这个替身的基础设定是“受到攻击的人只能记住三件事,如果要记住第四件事则会忘掉最开始记住的第一件事,以此类推。”这个设定问题可太大了。如何定义“一件事”?“一件事”和“另一件事”之间的区别究竟在哪?“我今早8点起床”是一件事吗?还是说“我今早起床”是一件事,“起床的时间是8点”是另一件事?如果再胡搅蛮缠一点,“起床的人是我”能不能构成第三件事?在描述抽象的事件时,如何确定事件的所谓“颗粒度”,是这个设定最大的问题。而荒木显然是没考虑这个问题,在这场替身战中徐伦记住事件的“颗粒度”一直是飘忽不定的。什么事情是“一件事”,什么事情是“两件事”,全靠荒木自己说了算。举一些例子:徐伦第一次中招以后荒木给我们展示的“三件事”的示例:1 赶快拿起笔;2 最多能新记住3件事;3 打倒本体,他的名字是缪缪;显而易见,这里的第三件事的信息量更多,以前两件事的尺度来衡量的话,第三件事应该分拆成“打倒替身本体”和“替身本体的名字是缪缪”这两句话才行。如果更精确一些,直接记录“打倒缪缪”就可以了——因为这才是“一件事”,而不会因为信息过多变成“两件事”。至于缪缪是谁,为什么要打倒她,这些都不在徐伦的考虑范围内。在可掌握信息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这场战斗的关键只在于如何找到且识别出缪缪。当时徐伦已经记录了“只能记住3件事”和“去找安波里欧”两件事情了,只剩下一个事情的份额。结果她记录下来的最后一件事是“如果有人偷看你的左手,就毫不犹豫地打他”。这么长而且附带条件的表述为什么是一件事?本来已经抓到缪缪的徐伦,因为一下子看到了“3个看守”,所以记住了三件事,因此眼中看不到缪缪的踪迹了。这段更离谱。为什么看到了“3个看守”就是三件事?而不是“我看见了x个看守”从而构成一件事?明明之前面对缪缪射出的四发子弹,徐伦还说“同时射出的子弹就可以一下记住”,这里同时出现的看守就必须分别记住吗?此外,“记不住第四件事”什么时候变成“看不见第四件事”了?就算记不住要抓缪缪这回事,至少也应该能看见她才对。照这个逻辑,徐伦不应该只看不到缪缪,而应该是眼里除了三个看守之外一切新出现的东西都看不见了,包括没见过的楼梯、没见过的墙壁等等。再者,如果任何一个看到的信息都构成一件事,那为什么徐伦偏偏要记住那三个看守?“新出现的楼梯”、“新出现的墙壁”为什么不构成一件事?还有在整个战斗过程中,徐伦脑海里的“我要攻击她”这算不算需要单独记住的一件事呢?从上面的情节来看,有的时候算,有的时候就不算,标准非常模糊。综上,对于“只能记忆三件事”这么一个抽象的能力,荒木对于“什么事情算一件事”的设定过于随意,后面更是直接吃书从“记不住第四件事”变成“看不见第四件事”,导致这场战斗的关键破局点——“找到并识别出缪缪”这个过程显得比较都合主义。当荒木想让徐伦推进的时候,“见到偷看左手的人就揍她”也能算作一件事;当荒木想让缪缪逃走的时候,“看到三个看守”就必须得算三件事;当荒木想让徐伦决杀的时候,徐伦就可以瞬间记住“这是二进制图像、图像上有张人脸、眼前的人和图像长得一样、我要攻击她”这一连串的事情。“只能记忆三件事”本来就不是一个科学严谨的设定,这里头可以自由解释自由发挥的空间特别大,所以也谈不上什么有什么“科学的办法”来解决。更进一步,漫画里的“智斗”大抵如此。表面上是角色在斗智,实际上是制定规则时的漫画家和解释规则时的漫画家在不同时空中相互角力。如果制定规则时的漫画家考虑比较周全,那么解释规则时的漫画家就可以给出看上去很合理的解释。如果制定规则时的漫画家思虑欠周,那么解释规则时的漫画家就不得不动用其身为作者的特权,强行把情节引导至他预设的结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机械降神或者都合主义。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许多的小兵器 【知乎日报】千万用户的选择,做朋友圈里的新鲜事分享大牛。 点击下载 此问题还有 11 个回答,查看全部。 延伸阅读:jojo的奇妙冒险刚开始看感觉要被劝退了,后面什么时候会精彩起来?「JOJO 的奇妙冒险石之海」第 2 部分正式预告公开,其中都有哪些精彩看点?

Sep 17, 2022 -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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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什么科学的办法破解《jojo的奇妙冒险:石之海》缪缪只能记住三件新事情的能力?

恶魔枷锁(Jail House Lock)这场替身战是我最想吐槽的战斗没有之一。

如果说其他的替身战大多是看完回想的时候隐约觉得哪里不太合理,那么这场战斗就是阅读过程中就明显感觉到了设计的不合理。

这个替身的基础设定是“受到攻击的人只能记住三件事,如果要记住第四件事则会忘掉最开始记住的第一件事,以此类推。

这个设定问题可太大了。

如何定义“一件事”?“一件事”和“另一件事”之间的区别究竟在哪?

“我今早8点起床”是一件事吗?

还是说“我今早起床”是一件事,“起床的时间是8点”是另一件事?

如果再胡搅蛮缠一点,“起床的人是”能不能构成第三件事?

在描述抽象的事件时,如何确定事件的所谓“颗粒度”,是这个设定最大的问题。

而荒木显然是没考虑这个问题,在这场替身战中徐伦记住事件的“颗粒度”一直是飘忽不定的。什么事情是“一件事”,什么事情是“两件事”,全靠荒木自己说了算。

举一些例子:

徐伦第一次中招以后荒木给我们展示的“三件事”的示例:

1 赶快拿起笔;

2 最多能新记住3件事;

3 打倒本体,他的名字是缪缪;

显而易见,这里的第三件事的信息量更多,以前两件事的尺度来衡量的话,第三件事应该分拆成“打倒替身本体”和“替身本体的名字是缪缪”这两句话才行。

如果更精确一些,直接记录“打倒缪缪”就可以了——因为这才是“一件事”,而不会因为信息过多变成“两件事”。

至于缪缪是谁,为什么要打倒她,这些都不在徐伦的考虑范围内。在可掌握信息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这场战斗的关键只在于如何找到且识别出缪缪

当时徐伦已经记录了“只能记住3件事”和“去找安波里欧”两件事情了,只剩下一个事情的份额。

结果她记录下来的最后一件事是“如果有人偷看你的左手,就毫不犹豫地打他”。

这么长而且附带条件的表述为什么是一件事?

本来已经抓到缪缪的徐伦,因为一下子看到了“3个看守”,所以记住了三件事,因此眼中看不到缪缪的踪迹了。

这段更离谱。

为什么看到了“3个看守”就是三件事?而不是“我看见了x个看守”从而构成一件事?

明明之前面对缪缪射出的四发子弹,徐伦还说“同时射出的子弹就可以一下记住”,这里同时出现的看守就必须分别记住吗?

此外,“记不住第四件事”什么时候变成“看不见第四件事”了?就算记不住要抓缪缪这回事,至少也应该能看见她才对。

照这个逻辑,徐伦不应该只看不到缪缪,而应该是眼里除了三个看守之外一切新出现的东西都看不见了,包括没见过的楼梯、没见过的墙壁等等。

再者,如果任何一个看到的信息都构成一件事,那为什么徐伦偏偏要记住那三个看守?“新出现的楼梯”、“新出现的墙壁”为什么不构成一件事?

还有在整个战斗过程中,徐伦脑海里的“我要攻击她”这算不算需要单独记住的一件事呢?

从上面的情节来看,有的时候算,有的时候就不算,标准非常模糊。


综上,对于“只能记忆三件事”这么一个抽象的能力,荒木对于“什么事情算一件事”的设定过于随意,后面更是直接吃书从“记不住第四件事”变成“看不见第四件事”,导致这场战斗的关键破局点——“找到并识别出缪缪”这个过程显得比较都合主义。

当荒木想让徐伦推进的时候,“见到偷看左手的人就揍她”也能算作一件事;

当荒木想让缪缪逃走的时候,“看到三个看守”就必须得算三件事;

当荒木想让徐伦决杀的时候,徐伦就可以瞬间记住“这是二进制图像、图像上有张人脸、眼前的人和图像长得一样、我要攻击她”这一连串的事情。

“只能记忆三件事”本来就不是一个科学严谨的设定,这里头可以自由解释自由发挥的空间特别大,所以也谈不上什么有什么“科学的办法”来解决。

更进一步,漫画里的“智斗”大抵如此。

表面上是角色在斗智,实际上是制定规则时的漫画家和解释规则时的漫画家在不同时空中相互角力。

如果制定规则时的漫画家考虑比较周全,那么解释规则时的漫画家就可以给出看上去很合理的解释。

如果制定规则时的漫画家思虑欠周,那么解释规则时的漫画家就不得不动用其身为作者的特权,强行把情节引导至他预设的结果。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机械降神或者都合主义。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许多的小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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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的奇妙冒险石之海」第 2 部分正式预告公开,其中都有哪些精彩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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